(短信营销有效果吗)
,原文标题:短信营销不能变“硬销“。——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“评论之星”选拔赛参赛
,原文标题:短信营销不能变“硬销“。
——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“评论之星”选拔赛参赛作品
单不一定下得多,营销短信肯定少不了。不知何时起,广告短信跑在了“双十一”的前面,狂轰滥炸着人们的手机,令人不胜其烦。各大电商平台不经用户同意擅自推送营销短信,不仅扰民,亦触碰到了法律红线。
面对这些“失控”的营销短信,工信部近日特别指出强调:要遏制垃圾信息扰民,营造晴朗通信环境,要求各大电商平台立即全面自查自纠短信营销行为,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信息。(10月28日 法制网)
在当今的现代数字社会里,我们的私人生活常被垃圾短信等行为侵扰。为自己的生活拉上窗户,隐私不被窥窃、安宁不被侵扰,不仅是个人追求,亦是法律的共识。
2015年发布的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已明确要求,短信息服务提供者、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;而在随后的修订稿中,也进一步明确“用户未明确同意的,视为拒绝”。除此之外,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033条也规定,“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”。这些法律中的条条款款,无一不在警告着电商平台:未经允许发送营销短信,已经涉嫌违法了。
然而,“扰民”短信却依旧层出不穷。据悉,近年来,“双十一”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出集中爆发现象,电商平台相关投诉比例高达九成以上。这告戒我们,要想管住“失控”的营销短信,除了法的约束外,更离不开有关部门的“重拳出击”。
相关主体的自我约束也很重要。营销短信被商家们视为低成本、高收益的广告营销渠道,然而,任何手段都不应该触碰法律红线。此外,“营销”并非“硬销”,“短信炸弹”背后的逻辑,靠的是以量取胜的人海战术,这样的“野路子”不仅打扰了消费者,效果也不见得多好。平台商家们不妨把眼光放长远一点,着眼于提升商品与服务质量,培养用户好感,这才是打赢促销战的真正法宝。
整治营销短信,不仅是对市场的治理规范,对法律的贯彻维护,亦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,同时也是对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意愿的尊重与保护。
文/鄢钧丹(重庆大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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